打开流程中心->工作流设置->设计流程->选择需要设置的流程->设计流程步骤,在“办理时限”中设置流程步骤办理时限、超时计算方法;在“是否允许超时自动转交”中选择“自动转交或自动转交并发送通知”,并选择自动转交的步骤即可。
注意:
1、 自动转交,超时后系统自动发给下一步办理人员,不会进行事务提醒。自动转交并发送通知,超时后系统自动发给下一步办理人员,会有事务提醒。
2、 自动转交并发送通知需前提在基本设置中必须设置了备选步骤。
3、 两者都需要符合自动转交的规则,都需满足下一步骤有固定的一位审批人员,符号一键转交规则,超过设置的办理时限才会自动转交到下一步。